本协议由您与贝海国际速运(Xlobo.com)的经营者(以下简称贝海)缔结。您一旦选择使用贝海国际速运(Xlobo.com)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与Xlobo.com订立本协议,且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1.1 保价服务说明
1. 保价服务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支付相应的保价费即可使用提供的保价服务。保价金额以寄件人的投保金额的0.5%来计算,特快电商件的最高保价金额不超过2000人民币/件;标准个人件的最高保价金额不超过5000人民币/件。
2. 保价服务覆盖范围: 从乙方货站签收开始,到国内收件人签收包裹为止。
3. 当客户投保额度与货物实际价值不符时,理赔金额将以较小值为准。
4. 物品不予承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易碎物品、液体、粉末、精密仪器、等比例模型、不易储存保鲜物品、唯一性物品、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邮寄物品。
5. 所有理赔结果一律充值入甲方贝海账户中。
6. 保价服务只对整件货物灭失进行理赔。
1.2 包裹丢失和破损的赔付标准:
标准个人件:
(1)用户若选择保价服务,则按保额赔付。保价赔付金额不超过5000人民币/件。
(2)用户未投保,按4倍运费赔付,上限500元人民币。
特快电商件
(1)用户若选择保价服务,则按保额赔付。保价赔付金额不超过2000人民币/件。
(2)用户未投保,按4倍运费赔付,上限500元人民币。
1.3 如果包裹发生破损,则按照破损情况赔偿直接损失。
乙方不承担任何间接、附带、特殊或衍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或利润损失)所产生的赔偿责任。乙方不会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下列原因所引起或造成的遗失、损毁、延迟送达、误送、未送达、提供错误资料或未能提供资料负任何责任,亦不采取任何运费调整、退款或任何补偿行为:
1. 因甲方的行为、不履行责任或疏忽;
2. 因托运货物的本质或瑕疵、特性或固有缺陷,如有明显破损等;
3. 甲方违反本公司所签发的运单、本条款、服务指南、或其它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故意申报不实,寄运物品的地址提交不当或不完整;
4. 发生空难事故、公敌入侵、政府当局、法律权限、海关或检疫所官员的行为或疏忽、暴动、罢工或其它地区性争执、民众骚乱、战争或天气所带来的危险、或由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事项所致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中断或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在此情况下,甲方仍会尽合理的努力,尽快运送至目的地并完成送件。甲方没有义务就以上一种或多种情形的可能存在向乙方发出通知;
5. 如果物品在送达时无破损且基本完整、收件人未提出异议;
6. 因清关手续或其它主管机关规定手续所致的延误,该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当告知甲方及甲方指定收件人,否则乙方不得因此免责;
7. 因甲方没有及时确认关税及税金支付所致的延误,若有关税发生,乙方接到海关征税通知后应当1-2工作日内向甲方通报,并要求甲方按时支付相关税金,否则乙方不得因此免责;
8. 磁带、文件或其它存储媒体中数据的消除、或曝光底片中照相影像或音带的消除;
9. 甲方未能提供能够支持多次转运需要的包装而造成的毁损,乙方在提供物流服务时,应当确认物品外箱包装是否清洁、完好、坚固,若不符上述要求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乙方不得因此免责;
10.提供错误、不完整、不正确或遗漏的地址信息,无法联系收件人,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的。
以下商品已被我国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禁止进口: